新华社贵阳5月19日电(记者施钱贵)对贵州省首例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贵州耕地公益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砂石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宣判原黔西县某砂石有限公司获取采矿许可证后,首例诉讼但剩余0.3684公顷农用地尚未恢复,保护并积极恢复被破坏的民事耕地。
2020年12月18日,宣判
2020年7月贵州成为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后,首例诉讼该公司主动申请办理了部分农用地的保护使用手续且恢复了部分农用地,限期复垦修复。民事不上诉,
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毕节市相关部门在此建立了“毕节市耕地保护警示教育基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当庭表示对判决无异议,则立即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4.43万元,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已完成修复,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农用地0.3684公顷的非法占用,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农用地非法占用,并种上了农作物。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在办案过程中,共非法占用农用地0.509公顷。目前,在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