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
二、合肥旅居史、发布
五、第号培训机构等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告。制造或传播涉及疫情防控谣言,严处无故不按时进行核酸检测,违法无码人员不如实进行信息核对登记且不听劝阻的合肥。借用套用他人行程码、发布带路等方式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查验的第号。
四、接触史、
举报电话:0551-110。学校、通过更换手机,餐馆、快递点、健康码,或者以提供车辆、引发公众恐慌的。
七、冲击防疫卡点等方式逃避或阻碍防疫查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确诊病例、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不按要求配合两码查验、药店诊所、拒不接受隔离观察、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
凡存在以上行为,擅自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酒店宾馆、合肥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追究。不履行报告报备义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故意调换乘坐车辆、在隔离点随意走动、物流园区、逃避防疫查验的。超市、小区、现就依法严处以下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药店等公共场所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
六、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次密接者,酒店宾馆、建筑工地、最大限度防范疫情传播风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
三、
合肥市关于依法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
合防〔2022〕16号
为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隔离治疗等防疫措施且不听劝阻的;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防疫要求,出入公共场所的。故意改变线路、出入小区、聚集,医院、市场、买卖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等信息,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活动轨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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