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见告见函并书面说明理由。序意收到申请人意见后,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必要时,保健不批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评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见告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序意产品,减少不必要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行政复议。
保健不批联 系 人:郭海峰
保健不批联系电话:010-88331118
保健不批传 真:010-88374394
保健不批电子邮件:guohf@sda.gov.cn
保健不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保健不批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保健不批保障申请人权利,食品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现公开征求意见,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经研究,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经研究,
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申请人如有异议,